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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的补充说明
    发布者: 来源:  日期:2020-05-11 00:00:00

    图书馆将近期图书流通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,经过讨论研究,将结果汇总,做如下通知,望读者周知。

    1.各借阅室借书,总服务台还书和续借。

    2.每人可借5本书,每本书可借30天,超过30天将产生逾期欠款,一天0.1元;如果产生逾期欠款,需交现金。

    3.持本人校园卡借书,如有代借、代还,出现一切后果自负。

    4.读者不要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,如校园卡丢失,及时补办。

    5.借书请当场与管理员核对好所有信息,图书办完借阅手续后,请携带借阅图书尽快离馆;还书请看管理员扫描完所有图书后离开;读者自己承担事后出现的所有问题。

    6.图书馆内禁止私自放书,如有丢失后果自负。

    图书馆

    2019年10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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